2012年10月5日 星期五

程序的正義——駁鄭丁賢的《波特眼光看邊加蘭》與《世界不會因我們駐留》



程序的正義——駁鄭丁賢的《波特眼光看邊加蘭》與《世界不會因我們駐留》
莊仁傑

看了鄭丁賢的《波特眼光看邊加蘭》與《世界不會因我們駐留》,發現了其中有很多問題。

這篇文章中第一個大問題是忽略了程序正義。程序正義是指,在進行資源分配與解決爭端的時候,必須經過合理正當的法律程序,並且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則。可是反過來看邊加蘭整個發展計劃,有符合程序正義嗎?

答案是沒有。

很多邊加蘭人反映說政府在工程之前並沒有徵詢邊加蘭人的意見,也沒有經過大家的許可就開始工程與徵地。雖然曾經一度因為壓力,而設立了邊加蘭石化工程計劃展示廳。但是這個展示卻設立在距離邊加蘭很遠的新山市中心的警察局內,完全不顧慮邊加蘭民眾的便利與利益。現在甚至演變成不論是否反對搬遷,一律都要搬離。這其中的種種,完全不符程序正義所要求的正當程序,更不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則。只按照政府的意願進行,完全不顧慮邊加蘭當地居民的心聲與利益。即使說為了國家發展村民必須讓路,但是其賠償程序與處理也不公正合理。這樣的處理方式,完全不正義。如果按照鄭先生的邏輯,那麼政府明日忽然以有問題的理由徵用他家所在的地區,他是否會認為這是應該的呢?

許多人說邊加蘭適合發展石化工業,因此這樣才符合國家利益云云。可是,發展就只是發展經濟而已嗎?

發展是多元的,不限於發展經濟。例如保護當地環境與文化,就不是一種發展?更何況一個擁有多種動植物的淡水紅樹林(馬來西亞的紅樹林是他處所不具有的),一個擁有獨立發展文化特色的地方(根據到當地收集資料的朋友們所言,邊加蘭的文化和宗教信仰與其他地方不一樣,具有獨立發展的特色)?此外,邊加蘭除了漁農業之外,也是一個旅遊景點。保留這塊土地的特色,並且積極開發其旅遊業的功能,何嘗不是一種發展?發展符合當地人技能與能力的行業(漁農與觀光),讓當地人也從中獲得好處,更不是一個讓國家、環境與當地人民的三贏發展嗎?為何只有發展石化工業,犧牲當地居民與環境,對於邊加蘭才是發展?鄭先生所言,顯示其只見發展之樹,而不見發展之林了。

筆者不熟悉經濟理論,只對於經濟史有些皮毛認識。根據經濟史家彭慕蘭(Kenneth Pomeranz)與王國斌(R. Bin Wong)所言,經濟發展並非只有投入資源與技術才可完成。經濟發展也可通過地區經濟分工的模式達成。在彭慕蘭教授的《大分流》(The Great Divergence)之中,就明確指出中國近代早期的經濟發展就是透過地區經濟分工所達成的。

同理也可用於邊加蘭發展上。邊加蘭周圍地區的巴西古當(Pasir Gudang)、馬塞(Masai)與新山等地區都以發展成工業區。與其更加靠近的新加坡更是有發達的工商業。相對的,邊加蘭可提供這些地區的人一個休閒之所,讓周圍地區的人能夠享有短暫的休息與充電,之後在工商業上衝刺。如果邊加蘭也隨著發展成工業區,那麼這不但是對邊加蘭造成很大的傷害,對於周遭地區的人更是一大損失。換句話說,柔南與新加坡地區的地區經濟分工將因為邊加蘭的石化工程而受到破壞,使得整體的經濟結構與功能遭受破壞。此外,邊加蘭原先就以旅遊業為主,為何不進一步開發其旅遊業資源,讓他不只是吸引周遭地區的人們,而是吸引全國,甚至是世界各地的人到此旅遊?應該是進一步開發其旅遊業資源的地區,為何要發展石化工程?為何不在原先的石化工業區進行?

即使撇開所有的理論不談回到鄭先生的文章上,可以發現鄭先生轉述波特先生的日本個案中,也指出必須要認清自己的“絕對的競爭優勢”,並以此作為發展的基礎。可是貿然地發展邊加蘭作為石化工業區,卻沒有留意到當地的人文、環境與旅遊資源,以及緊接發展石化工業之後而來的環境成本等問題。這絕對稱不上如鄭先生所言的認清自己的“絕對的競爭優勢”。如此一來,邊加蘭發展的石化工業,會不會如同日本經濟的命運,很快地就被人超越,然後一躍不振?而且邊加蘭比日本更可怕的是,不只是已發展但沒落的石化工程無法帶來貢獻,為了發展石化工業而被毀的漁農業、旅遊業和生態與人文環境等等,再也無法恢復。

綜觀全文,鄭先生所言漠視了程序正義。雖然發展是必須,但是卻忽略了發展的多元意義。雖然運用了經濟理論,但是卻忘了有更適合證明邊加蘭石化工程不符合經濟效益的理論。邊加蘭的發展,是絕對不能以鄭先生如此片面的設想來解釋的。

鄭丁賢的文章:
http://opinions.sinchew-i.com/node/25651

http://opinions.sinchew-i.com/node/2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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